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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前应知应会指导手册

编辑:gdgfdgdf 发布时间:2016-11-10 点击:

一、关于人事代理

1.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市场经济发展中所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具体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运用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对人事业务实行代理,解决人事管理方面所遇到的问题。

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使人事管理服务实现了社会化,让“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完全解决原来的那种“竖着进去横着出来”,“能上不能下”的旧的人事管理体制,形成新的用人机制,为单位创造效益。

实行人事代理后,过去由单位管理的人事业务,如档案管理、职称认定评审、社会保险、职工的进出和福利管理、用人规划等,皆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来代理,而单位就可以全身心投入企业经营和市场竞争。

2.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什么情况下办理人事代理?

高校应届毕业生找到的用人单位是上级无人事主管部门,或暂无编制不能接收人事档案的企事业单位,都可以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工作单位试用不满意,经双方同意,毕业生可离开用人单位,回到人才市场重新找工作。

3.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后享受哪些待遇?

作用:工龄计算、转正定级、职称评定、交纳保险、出国及考研、婚嫁证明都需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办完代理就可以在代理机构当地落户口,享受同等市民待遇。

4.如何选择代理的地区:

有意向或拿定主意到某地市就业就可选择该地市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打到该地市,落户、代理人事档,否则派回生源地。

二、办理毕业生离校的相关事宜

1、毕业生在离校时要按照学校要求应注意领取以下证书和材料(非常重要,切勿忽视):

(1)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离校前,在各院系负责毕业年级工作的书记、辅导员处统一领取。

(2)本人档案:原则上,个人档案由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市邮局机要科统一邮寄到用人单位,不能个人携带。如有特殊情况,请毕业生及时开具接收单位的调档函件以备离校时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3)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按学院党委组织部(团委)的通知要求办理。

3、毕业生在毕业离校之前,必须完成下列与就业工作有关的事项:

(1)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2)归还所借图书资料和所借公物;

(3)归还在学期间贷款或办理缓还手续;

(4)上缴学生证、借书证和饭卡;

(5)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明;

(6)领取户口迁移证明、成绩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订购报到车票或联系落实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车辆,托运行李;

(8)领取报到证。

三、毕业生就业报到的相关事宜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需要哪些手续

1.持就业报到证(蓝联)报到;

2、凭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个人或单位办理);

3、查问本人档案接收情况,一般情况下,档案到单位后才能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在毕业三个月后仍未收到档案,要及时向学校查询。

4、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劳动合同的知识请参阅《劳动法》、《合同法》。

5、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提出辞职一定要慎重,考虑清楚。如果决定提出辞职必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在开具同意证明并将档案转出后方能离开,不能一走了之,否则会出现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毕业生离开单位须获得如下材料:

①放行证明。用人单位开具同意离开单位的证明,以便后期办理改派手续时使用;

②转寄档案。请用人单位将档案转寄到新的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

③其他材料。须拿回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也可)、户口迁移证等。

四、什么是改派,什么是二次改派,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

改派是对已派遣到具体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因身体不能适应某项工作或其它原因,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原接收单位或市地,县(市)同意,报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调整工作单位的一种派遣方式。

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之后落实具体单位,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再进行派遣的过程,称为二次派遣.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学工处的规定,所有派遣后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需要自己到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的有关事宜。

时间:每年8月1日以后的工作日。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6号

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大厅。

乘车:哈尔滨火车站乘103、108、115路在省政府站下车;市内乘2、21、22、68、82路在省政府站下车。

1、办理改派所需要的手续:

(1)原已签定就业单位再进行改派,手续如下:

原来单位的报到证;

原来单位的放行函或解约证明(即同意另行安排工作的意见);

新单位的合格就业协议;

(2)原方案为回生源地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申请后期就业改派,改派的手续如下:

原来单位的报到证(派到生源地教育局或人事局的报到证);

新单位的合格就业协议;

新报到证办好以后,持新报到证原件到让胡路分局办证大厅(让胡路菜市场斜对面、电话5088135)变更户口迁移证,并将报到证存根(白联)交到综合办公室(二号办公楼302房间),以便放入毕业生档案中(存根交综合办的时间应在毕业生档案邮寄之前,档案邮寄后,报到证存根由学生本人直接交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2、改派时限及相关要求

未落实具体单位的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省教育厅给予办理就业手续;超过三年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目前我国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和落户手续的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明之一,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到教育厅就业主管部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实后予以补发。

五、什么是报到证,报到证有哪些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它的主要作用有: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手续;

4.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六、哪些学生不发报到证,报到证遗失怎么办?

继续升学毕业生(专升本、考研)不发报到证;

毕业生毕业当年将报到证遗失的,首先在正规发行报纸登报声明,满一个月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办申请,携带毕业证复印件、报纸声明及补办申请到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

七、毕业生档案如何转递?如何查询?

毕业生的档案由其所在院系按其就业的单位,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的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

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院系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毕业生离校后,毕业生档案由各院系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及就业协议书上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填写、封装,统一寄出后将档案交寄单留存院系供学生查询。

八、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毕业生档案何时寄出?

毕业生报到证中的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毕业生档案于7月末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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